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降低汽车整车及零部件进口关税的公告
税委会公告〔2018〕3号
为进一步扩大改革开放,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,促进汽车产业转型升级,满足人民群众消费需求,
自2018年7月1日起,降低汽车整车及零部件进口关税。
将汽车整车税率为25%的135个税号和税率为20%的4个税号的税率降至15%,
将汽车零部件税率分别为8%、10%、15%、20%、25%的共79个税号的税率降至6%。
具体税目及税率调整情况见附件。
特此公告。
附件:进口汽车及零部件最惠国税率调整表
http://gss.mof.gov.cn/zhengwuxinxi/zhengcefabu/201805/t20180522_2903728.html
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
2018年5月22日